转帖:万恶的CCTV2,你所不知道的事实——北大医院在校生行医“闯祸”的背后

致主持人李雨菲:

看了你昨天的节目,感触很深。北大医院在管理上确实存在一定的漏洞,有失职之处。但是作为国内最权威的电视节目,你们公然使用一些极端的词语“草菅人命”、“随意手术”等来描述医生的工作,你不觉得是在将现在的医患关系再次推到了风口浪尖了吗?而且公然将几名研究生的名字公之于众,让他们如何面对以后的生活,就连犯罪分子节目中都会附上“于某某”、“张某某”,而且还会在脸上打上马赛克,不让大家看到其真实的样子,难道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吗?费解!难道所有的医生都是在草菅人命嘛,你们这样的报道不是在解决问题,而是向公众传递负面的信息,你们这么做是极度没有媒体责任感,没有职业道德的行为。医患关系事关两方面,不仅有医生的失职,同样有患者的无理取闹,胡搅蛮缠等恶意行为,为什么有那么多患者冲去殴打善良尽职的医生,伤害医治他们的医生的行为,你们从来不去报道呢?可悲!!反省的不只有医院,还有推波助澜的媒体!!

真正的事实是:

第一,熊卓为就诊当时是没有床位提供给她的,由于是本院医生,所以给予特别照顾,将其留院治疗。

第二,对于腰椎术后是否需要抗凝治疗,还是国内和国际上需要讨论的一个医学问题,目前尚无定论。抗凝对于预防血栓赛的发生有好处,但是对于脊柱部位的术后止血效果大打折扣,有可能会引发更严重的并发症。而且对于类似手术患者,常规是不需要抗凝治疗的。她是一个发生概率很低的一个病例,是属于正常的可理解的概率事件。

第三,北大医院在抢救过程中,采取了一切可能挽救患者生命,而且心无芥蒂的允许兄弟医院的专家来现场参与抢救,这本身就说明我们的医治过程是完全透明的,没有想要隐瞒任何事情。

第四,作为丈夫的王建国,在妻子去世之际,居然第一时间要求医院满足他的种种无理要求,比如以她妻子的名义建立科研基金,建立相关实验室;要求医院内为其妻子树立雕像;甚至提出索赔500万补偿金等等。

第五,有关急诊医师的诊疗制度是这样的,由住院医师开具处方,必须由二线医师签字后方可取药,医院对于这一点是有据可查的。可能在执行上出现纰漏。与医院的管理不善有关。但是不能因为这个将医院全盘否定。试想,哪个著名的专家不是通过扎实的临床实践学习才一步步的成长起来的呢,现在的执业医师考核制度也存在一定问题,比如它要求必须出具一年以上工作经验及本科学历证明才可报名参加,但是对于北大,协和这样的高校,大部分学生是八年制本硕博连读,中途不会发本科证书,直接导致他们没法参加执业医师考试,这也就出现了新闻中报道的没有执业医师证书的学生参与临床工作的事情。但是,平心而论,只要考到北大医院的学生,大多都是品学兼优,当他们从医时,基本都有在医院工作两到三年的经历,本专业各项基本技能在老师的指导下均可完成,而且大多数都在国内国外杂志上发表过数篇文章的,无论在学术上,还是在技术上,都是过硬的,根本不像新闻中报道的王建国所说的“交给他们像交给路人治疗一样”。

总结:这个年代医生太难做,正是这些负面报道的影响,医生在看病时本能的想到了是要保护自己,在更好去为病人服务,这样不仅使医生的身心更加疲惫,更主要的是造成了国家许多医疗资源的极大浪费。

贴出这些,就是希望让大家了解医生,不仅患者苦,医生也很苦。

转帖:CCTV经济频道意欲何为??

发信站: 水木社区 (Wed Nov  4 21:26:43 2009), 站内

从所谓“非法行医治死教授”看CCTV经济频道意欲何为


说实在,平时对央视的节目关注不多,但是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前段时间对”神医”李培刚的吹捧,好象经济频道播过.在三鹿奶粉浮出海面前不久,经济频道也出过一期节目对三鹿奶粉进行了专题报道,着重报道了三鹿奶粉的质量是如何如何过关.奶粉事件一出,在央视的相关网页中马上就找不到那一期专访了.

事情真的太让人纳闷了,经济频道在一个案件的庭审前两天突然断章取义地播上这么一期医疗官司的节目,意欲何为呢?


作为平时几乎不看电视的一族,今天打开网页,铺天盖地都是” 非法行医治死教授’的报道.于是好奇,就点开了昨天经济半小时的视频,看主持人义愤填膺的报道,加上死者家属痛哭流涕的表情,的确让人产生同情,并对北京大学一附院,这所中国顶尖级的医院,发生这样的医疗过失感到纳闷.

同时,让人感到纳闷的还有,这样的节目,咋会出现在经济类节目呢,如果出现在法律类节目,或者医疗类节目,才算和节目内容相符啊.刚开始时没细看,还以为这起事件,是近期发生的.直到在网上看节目的相关报道,才知道事情发生在2006年. 一位医学研究员,因为一个不太大的手术,死在自己工作的医院,这样的事,让任何人看了,都感到无比的痛心.但是,作为一个最基层的医生,我也知道肺栓塞产生后的严重后果的.静脉栓塞发生在心血管内科的研究员身上,致其不治身亡,这样的实事,在严酷之外,还真有点冷幽默的味道.如果死者地下有知,我想她也能谅解那些同事们对她抢救和失败.因为这样的术后并发症,一量出现,即使在北医这样的医学最高学府,也是很难抢救过来的.

但是,央视的报道并没解释一下这种严重并发症的后果,只是抓住抢救过程中的肋骨骨折等问题来作文章.对于病人死于肺栓塞这样的事实一再淡化.在节目中,死者的丈夫及代理人卓小勤一再地抓住参与抢救的三个医生的行医资质问题不放.死者的手术医生生是李淳德是北大一附院的主治医师,骨科主任其资质应该不存在问题.至于参与抢救的三名医生是否非法行医,在案件一审判决中已有截定,没有非法行医的判决.央视作为中央级的电视台,在其节目录制中,应该知道法律裁决的神圣吧.而在节目中,我们的主持人竟然置法律裁定不顾,一口一个非法行医.且不说目前法律上对于博士生,硕士生参与临床实践的法律依据还存在争议,那几个参与抢救的医生,不是他们单独进行抢救的,而是有上级医生在场的抢救,在他们未取得执业医生师或取得执业医生师还没有注册期间,在教学医院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参与救人,能违啥法,如果这样都违法的话,以后的医学生,不管你是研是博,在没毕业,在没考取执业医师前,都没上临床进行实践了.而执业医师法又规定,在考取执业医师前必需进行一年的临床实践.请问卓律师,这问题又该咋解决?

刚才又看到北大一院的回应,才知道,央视的这一期节目是在案件二审宣判前两天播出的.06年的事情,官司打了几年,今天突然在官司二审前在中央台播出这样的一期节目,医疗官司上了经济频道,不是我想象力丰富,这其中是不是有啥问题,实在让人搞不明白.我想死者丈夫提出500万的巨额赔偿要求,应该不是上经济频道的理由吧.

说到非法行医,在网上看到有人说本案的律师卓小勤曾经是中国政法大学的职工,现无业,近年确突然活跃于各种各样的医疗官司中,其人并没有取得律师资格证,可以登陆司法局网站查询其资质.如果情况属实,一个没有资质的假律师,抓住别人的执业资质不放,是不是有些可笑?

说实在,平时对央视的节目关注不多,但是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前段时间对”神医”李培刚的吹捧,好象经济频道播过.在三鹿奶粉浮出海面前不久,经济频道也出过一期节目对三鹿奶粉进行了专题报道,着重报道了三鹿奶粉的质量是如何如何过关.奶粉事件一出,在央视的相关网页中马上就找不到那一期专访了.

事情真的太让人纳闷了,经济频道在一个案件的庭审前两天突然断章取义地播上这么一期医疗官司的节目,意欲何为呢?

转帖:对央视经济半小时关于北大医院新闻的感想

看完这则新闻除了强烈的寒心和愤怒外,也有一丝丝的感慨。

首先是对熊老师家属的控诉感到寒心,其次是对媒体的妖魔化感到愤怒,再次是对中国医疗体制的缺陷感到感慨。

熊 老师是我们科一个和蔼可亲而又非常有想法的老师,虽然主管科研的她和从事临床的我接触不是那么频繁,但是在每周科里的聚会、每年科里的活动都和她交流过。 依旧清晰记得和熊老师在科研楼那个破实验室开玩笑的景象,真的是让人觉得很放心、很温暖的一个人。对于她突然的辞世,当时科里大家都非常震惊和哀恸,她的 研究生还有好几个实验室的师姐师妹都为此大哭好几次。

对 于骨科具体的情况我不知道,但是可以确定的是绝对不是像媒体那样妖魔化的是实习医师上台手术。熊老师是本院的职工还是本校的教授,这种特别的身份怎么可能 让实习生上台手术。就我所知,那台手术是骨科主任亲自上台做的,高年资住院医只能在旁边当助手、下台写写病历、负责术后照顾。熊老师术后因为疼痛没有怎么活动,而熊老师本来体型就偏胖,血脂、血液粘稠度都偏高,术后静卧了23天突然下地活动,本身就存在很大的风险。而周末出现术后合并症的急性肺栓塞时,全院相关科室主任全部临时取消假期回到医院,大内科、大外科的大牛基本都齐了,甚至还从阜外把另外一名心胸外科的主任给叫来帮忙抢救。不知新闻媒体何来“没有全力抢救”之说?!

新闻上说的心脏破裂、肝脏破裂其实很好理解,CPR本 身就是有创抢救,更何况当时还进行开胸取栓等一些列有创抢救。这些合并症我相信当时的医师肯定已经向家属交代过也签过知情同意。至于是不是手法粗暴,我想 这是专业人士和非专业人士的感性认知不同。比如一个病人突发大量气胸时的紧急抢救措施就是拿注射器在锁骨中线上方做穿刺排气,连麻醉都不用,但如果不幸病 人合并其他急症而回天乏术,这样的场景在非专业人士看来是什么:那个医师很残暴直接用针把病人给刺死了!这令我联想到以前一则令人哭笑不得的新闻说:医师 用手把患者压死了(那个医师在做CPR,最后抢救无效)。

再 仔细看看新闻,通篇没有提到医疗过失,而是用极其煽情的文字在抒发一种非理智的哭诉。家属深知无法以医疗过失控告医院,因为医院在整个过程中可能没有存在 医疗事故的责任。那么最后家属就在一些律师的怂恿下开始攻击中国体制缺陷,让无辜的人去背罪。为什么这件陈年旧事现在才被翻出来,我觉得一是家属一直没有 得到他想要的安慰,这个从感情上可以理解。另外一个是媒体为了种种利益或其所认为的正义感的刻意炒作。当然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如果因为这件事情能换来中国医疗体制的改革,那么北大医院的牺牲也就值得了。中国法律规定:医学院毕业生必须在合格的教学医院试用一年,合格后方可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那么我就很好奇了,什么是试用?如何来评价是否试用合格?从医学院毕业后先试用一年、再报名考试,顺利的话第二年可以拿到证书,也就是说从毕业到最快可以持证行医”至少存在两年的时间差,那么请问这段期间让这些人干什么?而中国研究生教育体制中的临床型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就是轮转科室、还有明确的临床工作量,专业方向就是临床技能与研究,那么归教育部管的研究生该如何来面对这尴尬的双重身份?医院又该如何在不涉及无证行医的前提下来进行教学?最后就是让所有还没有拿到正式执业证书的小小住院医在所有医疗文书上签完字后让拿到职业证书的同事或上级医师在前面签字。这种不得以的对策不就是体制缺陷给逼出来的吗?但是这样的对策有意义吗?

其 实熊老师家属会有这样的反应大家早就知道了,许多当时参与抢救的相关科室在事件发生后都慢慢开始与这个事件的相关事务保持距离,而作为主诊的骨科只能成为 最后被攻击的标靶。命运的安排真的很吊诡,当初熊老师放弃在美国的实验室回到中国正是因为其丈夫接受了光华的应聘。熊老师在北大医院工作这么多年不可能不 知道中国体制的问题以及与美国体制的不同。如果熊老师都可以坦然接受,那么作为家属又何苦放不下?熊老师一直是一个和蔼可亲而又学术严谨的人,对科里做出 很多贡献,而家属这样苦苦纠缠最后甚至演变成翻脸不认人、不择手段攻击熊老师以前所服务的医院,让那些曾经尽心尽力、为了病人生命而奋战的医师们去背黑 锅、去承受这国家体制所造成的原罪,不知熊老师在天之灵会做何感想?

还记得去年拿到光华的录取通知时有同学调侃说:千万别去,否则要是被熊老师的老公知道你曾经在北大医院服务过,还跟熊老师同一个科室,那你估计毕不了业还会被整死。我当时只是一笑置之说:我们科对熊老师虽不一定是仁至义尽,但是肯定是尽心尽力、问心无愧。即使遇到熊老师的老公,他也应该不会是愤怒。而这则新闻的出现却让我感到寒心,也在潜意识中庆幸当时拒了光华。

医师一直是我认为最有挑战也最有意义的职业之一,但是中国的体制逼着许许多多优秀的医师放弃临床工作。诚如周其仁院长当时在讲座上的感慨:中国不缺医疗储备力量,每年这么多临床毕业生,最后不到三分之一的人留在临床工作,而像北大、协和这种最高学府的优秀毕业生,流失率更高。在国外,医学领域集中了许多优秀人才、经过这么多年的辛苦工作,世界上还有这么多疾病没有办法解决,而中国现在竟然出现了二本的医学院,你们以后敢去医院看病吗?中国的医疗以后怎么办?

几次的同学聚会,总有人说羡慕我离开了临床,可以赚更多的钱。其实差矣,钱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能不能对这个社会产生impact,这才是我选择离开临床工作的原因。体制不改,中国的医疗势必会走上畸形、冲突不断的道路。离开临床,我还是坚持要靠自己的力量为社会、为医疗领域带来正面的impact,即使仅仅是小小的impact。我正在努力!我也会一直努力!

最 后想对还在临床工作的同学们以及将要进入临床工作的师弟师妹们说:不忘初心!虽然目前中国医疗环境恶劣、待遇也差,但是希望大家仍旧不要忘记你当初为什么 想要进入医疗领域。有可能当时你没有想清楚,或是即使到现在都还没想清楚,那么给自己一点时间想清楚,如果最终发现还是找不到支持你走下去的理由,那么世 界广阔等待着你去翱翔。如果你发现了,那么恭喜你,不论前方是否波涛汹涌、荆棘满布,千万别忘记这个初心。不论最后选择在临床或是在医务管理乃至到国家政 府制定政策,都不要忘记这个珍贵而又炽热的初心。

转帖:医生:北大医院”无证行医”背后的疑点

突然看见北大医院上了网易,刚刚的被中央台曝光。估计北大医院要成为中国医院道德沦陷的典型了。在此表示同情,不知道他得罪了谁,被这样曝光。

错的地方肯定有,不过不是那么多,记者的报道确实片面,没有采访医疗方面人士,就这样先入为主,单方面的报道,确实太CNN了。

就分析其中几个病例吧。

第一个病例:熊卓为教授之死。

说说骇人听闻的“三根肋骨骨折、肝脏破裂、心脏破裂”。记者似乎只是一味的抹黑医院,没有介绍为什么会出现这样损伤。这样的损伤一般见于心脏胸外按压,也叫心肺复苏术,适用于心跳停止的病人。本专家上一篇博客就已经涉及了心肺复苏术的使用。这是通过按压胸廓,挤压停止跳动的心脏,帮助心脏泵血,保障心脑等重要脏器的供血。胸廓由肋骨和胸骨构成,心肺复苏时候按压胸廓容易造成肋骨骨折,肋骨骨折又会损伤胸廓里面的脏器,肋骨的骨折端尖锐,会刺破心、肝、脾等脏器。心肺复苏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于胸廓按压的力度,力度越大,心脏泵血越好,但对胸廓的损伤也越大。我估计当时的情况是外科医生抢救病人时病人生命体征没有恢复,医生逐渐加大了按压的力量,以求能恢复心脏跳动,最终造成肋骨骨折。说句实话心肺复苏过程中按断肋骨非常常见,抢救者可以很明显的感觉到胸廓“啪”的一声断掉,尤其是咋们内科系统,绝大多数都是老年病人,骨质疏松,有时按第一下就断掉了。这时候抢救者的做法都是不吭声,更不会自找麻烦告诉家属肋骨断了。如果遇到有经验不足的实习生参与抢救,他会惊讶的说,“呀,骨头断了。”这往往让其他医生很尴尬。其实心肺复苏只适用于一个可以判定死亡的患者身上,本身就有严重的并发症,这样的并发症发生在抢救过程中,不属于医疗事故。

里面提到胡盛寿教授,我不知道胡盛寿看到这篇报道作何感想,这样一篇鲁莽的报导无异于把胡教授放在了全国医疗界的对立面,不管对错,至少对立了。这一定不是胡教授的初衷。记者的报道存在断章取义。分析如下。

胡教授告诉患者家属患者“三根肋骨骨折、肝脏破裂、心脏破裂”这是不可能的。这样一个诊断需要建立在开胸、开腹检查的基础上,而对于这样一个患者,不可能没有经过家属同意就,抢救结束后直接开胸验尸,查明死因。

即便胡教授神奇的知道了“三根肋骨骨折、肝脏破裂、心脏破裂”,也不可能跟家属说这样的话,胡教授不可能不知道心肺复苏的副作用,不可能避重就轻的捡着副作用,回避积极作用,跟家属挑拨。出现文中如此合情却不合理的描述只能这样解释。记者认为,尸检的结果通过专业的胡教授之口说出来更有震撼作用,更煽情,尽管胡教授并没有说过。而这样的话,放在这样一个场合说出来,会让全国医疗界对胡教授的基本医疗常识感到怀疑。

说实话我也是被采访过的人,那是告开放商多收了房屋契税,记者用镜头对着我,要求我这样说,“我的房屋契税多收了1万元,这个小区有300户人,因此开发商多收了300万的契税”。我这样回应记者“我的契税是多交了10000块,但其他人的契税多交了多少我不知道,而且契税所得并不归开放商,而是房管局,因此我不能说开发商多收了300万”。记者小妹瞪了我一眼,说“傻”。

另外,心肺复苏是个很累,很耗体力的工作,一个人能做3分钟已经很难得了,因此往往要很多人参与按压,这很多人中包括有行医执照的主诊医生,也包括没有行医执照的实习见习医生。心肺复苏也是个简单的操作,任何医务人员,甚至任何普通老百姓都有必要学会,不能说没有行医执照的就不能进行心肺复苏。

如果要说这个病例的最大问题:外科医生在内科知识上的欠缺造成了肺栓塞这样一个严重的后果。人无完人,内科医生欠缺外科知识一样会出事,要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主要靠经验的积累,以及经验一代代的往下传,经验是无法在书本上说明的。

今天晚查房,我听一个病人家属说话,我突然问了她一句,你是不是有“哮喘”,她说你怎么知道?我说我听你说话就像。上次我也问一个血液科医生“你是不是有哮喘”,他说了一句,“神医”。这就是经验,你要我告诉你我怎么知道一个好好的人居然是哮喘,你让我怎么告诉你,就算我告诉你,难道你就会像我这样没事就去揣摩别人说话的音色、音调吗。

死亡时间的不一致:这也是病历书写常犯的错误,这源于抢救者对于死亡的理解不一致造成。我的理解是患者最后一次心跳呼吸停止的时间,比如患者4:30心跳呼吸停止,抢救到6:00心跳呼吸仍然没有恢复。我认为他死于4:30,但有的医生护士认为他死于6:00,抢救结束后,通知心电图来为患者做心电图,确认死亡,可能6:45做的心电图,于是心电图认为是6:45死亡。这这几个说法都说得过去,不存在矛盾的地方,但就是为了避免文中这样的麻烦,我习惯无论按照哪一个标准,所有记录单上统一记录一个时间就行。

至于病历修改,不知道具体的情况无法评说,退一万步说,如果记者能够不编造事实,那医生也不会篡改病历,这样一个神奇的土地上发生什么样的神奇事情都可以理解。

第二个病例:一位叫刘莉死亡患者。

这个病例更是患者家属的一家之言,没有医生的供述,作为媒体这样片面的报道有煽风点火之嫌。我作为专家,我这样看,这个患者入院时候血压、脉搏、体温怎么样?是不是入院时候生命体征就不平稳。如果入院时医院拿不出测过血压、脉搏、体温的记录单或者病历,那是医院的全责。如果医院能够拿出这样的记录,那医院工作就没有失误。

护士说“正常”,作为专家,我一向避讳跟家属说“正常”两个字,也告诉学生写病历千万不要写“正常”两个字,是什么就是什么,护士说的“正常”意思是仪器工作是正常的,患者在这样的病情下出现这样的症状也是常见的。因为某个护士失误,偷懒只说了“正常”两个字,于是被抓住了。现在患者家属问我是不是“正常”的,我都会说,正常的话就不用来看病了,然后再三强调哪儿不正常。

“10个诊治的医生8个没有医师资格”,如果说成10个医生围着一个患者转是不是表示对患者极度重视?况且有资格的医生也诊治过病人了,按规矩,没资格的需要在有资格的带领下工作。具体是不是这样,记者没说,也没问医生。

第三个病例,一位叫王磊的死亡患者。

跟上一个病例一样,同样是一家之言,缺少依据。只是祥林嫂一般的控诉。首先拜复乐、舒普深是绝对的好药。不存在质量问题,谁说不能崇洋媚外,但用了那么久感觉进口药比国产药稳定的多。国产药的寿命大多只有1-2年,进口药至少数十年,就这点你就知道该相信谁了。

关于药品不良反应的描述,没有看到病历真不好说,不能凭空泼人脏水。

用了54支镇静剂47公斤液体,真的是不明不白,不是医院不明不白,是这篇报道不明不白,这篇报道连病人是什么病都没有报道出来,怎么说是谁的责任。比如说一个持续癫痫发作的患者,用个几十支镇静剂很正常。你一篇报道平白无故的说医生给病人用了几十支镇静剂,谁看了都会吓一跳。

诊治医生中“12人没有资格”,怎么不说诊治医生中有多少人有资格?我实习的时候经常去看病人,病人就以为我是主治医师。咋们急诊科120的担架工老冯,说话、长相气势凌人,且是急诊科最为年长的前辈,所有病人都会叫他主任。你不能因为病人没有看好病就怪不懂医的担架工老冯吧。

这个医生如果不是真正的主治医师,家属去找他,他也真的爱莫能助,只能寻求真正的有资格的主治医师帮助了。

如果说这件事医院有什么不足的地方。那就是没有强调患者他的主治医生是谁。我们医院强调每个医生需要反复跟病人强调他的主治医生是谁,医院会有专人抽查病人,问,你的主治医生是谁,他今天来看过你几次。如果病人一问三不知,就是主治医生的责任。这样做就可以避免上述情况的出现。免得让病人老是抓着一个无辜的实习生,以此控告医院的不是。

还有律师强调“调查取证都极为艰难,病人的病例被大量修改。”笑话,在医疗界有中国特色的举证倒置,原告不需要取证,原告只需要提出疑问,被告不能解释,或者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正确,或者被告不充分,那被告有罪。如果原告发现病历(不是病例,病例和病历是两回事)被修改,那被告就要负责。就好像我控告某人杀人,他拿不出证据证明他没杀人,那他就是杀了人。这也就是目前为什么很多医生会给病人开很多没有必要的化验检查的原因,因为你要“充分”证明病人有病。什么叫充分,无数的检查确定患者是这个病,同时无数的检查证明患者不是其他的病。万一出了事,医生说,该做的我都做了,实在无能为力。如果某个检查没做,原告会说,这个检查为什么不做了,你怎么知道这个检查不能确诊?你需要负责。

最后,不得不说的事实。医院如果真的要有什么不对,最大的不对就是为什么医疗费用越来越贵了,药品确实都在降价,各种先进检查都在普及,科技这玩意儿应该越来越便宜才对,就像计算机手机一样,医疗作为一种科技,为什么一天更比一天贵,这是整个社会的原因。

而医德方面的问题,这是个伪命题,这是各行各业都有的问题,之前的博客早有论述。现在其实就是两个问题“同情心和责任心”。同情心和责任心是医生从医的动力。这是建立在道德水平进步的基础上,而不是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简单的例子,面对越来越严格的规章制度,医院收费越来越贵,那你认为规章制度使得医生的同情心和责任心进步了吗?

看来北大医院到了全国的风口浪尖,我熬夜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我不明白像北大第一医院这样历史悠久、国内外知名的医疗机构为何敢公然违法,而且在事故屡屡发生之后依然不改?国家和北京市的卫生监管部门为何在这里失控?这样一家知名的医院都不遵守国家法律、不尊重患者生命权利,不仅让人震惊,更让人寒心,全国到底还有多少类似的医院在草菅人命?我们期待尽快得到答案,究竟谁在保护我们的看病权?”

我最后只想问记者,你遵守新闻报道客观公正的原则没有?

文/亨不是享

http://say.cqnews.net/cj/200911/t20091104_3741839.htm